部门简介   

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发布单位:人事处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定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等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人事劳资科和师资管理科2个科室;与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党委教师工作部挂靠在人事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拟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二、负责学校人事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人员编制方案,做好定编、定岗、定责、定员,实施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三、负责学校各类人员的招聘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好教职工入编、聘用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教职工的调动、辞职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用以及教职工培训、进修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并拟定相关的管理及实施规定、办法。
七、负责教职工工资的核定、调整、转移、停薪等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工资、校内津贴、补助核算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的各项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各类保险的申办与管理事宜。
九、负责教职工离退休、退职(离职)等手续的办理,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及政策性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及办理教职工的请假、休假和销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