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公示
罗职院人字〔2023〕7号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公示学校教师黄海琴在2022年8月经广东省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评审通过取得高级审计师(副高)职称。根据2023年4月28日学校党委会议审议,同意聘用黄海琴为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6日上午8:00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5:30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学校人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受理
关于公布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双师素质”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处、室、系(学院)、部,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为落实师资队伍内涵质量建设目标,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修订稿)》(罗职院〔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启动了2021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系(学院)推荐、人事处审核、学术委员会审议评定,并经学院校长办公会议同意,认定刘锋、刘斌、欧培辉、徐乔、严森泉等5名教师为“双师素质”教师。 &nb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2021年12月19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省教育厅受理部门: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 系 人:洪老师电子邮箱:gdjszg@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
关于全体教师参加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学习的通知
各处、室、系(学院)、部,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为了提升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学校决定在本周四下午开始开展学校教师能力提升培训学习,组织全体教师参加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研修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 学校全校教师。二、培训形式 集中在线学习。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内容安排 集中培训地点:名棣楼第一讲学室培训时间、内容安排:四
关于做好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处、室、系(学院)、部,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提升教学管理人员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学校决定在本学期末开展2020年度教学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承办的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罗定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系主任、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
关于开展2021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更好地开展2021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1年教师到企业实践工作按《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各系(院)按计划选派教师脱产实践的实践单位必须是校企合作的企业,报批时需提供校企合作的相关佐证材料。三、2021年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有关表格见《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2、3、4。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暂行办法.rtf附件1:2020年到企业人员名单.xlsx罗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20
关于公布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名单的通知
各系、马克思主义学院:为落实师资队伍内涵质量建设目标,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发展,根据《广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粤教师函〔2014〕81号)以及《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修订稿)》(罗职院[2012]33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2020年“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系部审核推荐、人事处审定等程序,根据罗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35号),现认定彭治老师为“双师”素质教师。 &n
学校举行客座教授聘任仪式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丰富博士工作站人才资源,11月26日下午,学校在第六会议室举行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客座教授聘任仪式,聘任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博士研究生彭家福为我校客座教授。
关于聘请彭家福为客座教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有关要求,加快我校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丰富博士工作站人才资源,经研究,决定聘任罗定市教育局彭家福博士为我校“客座教授”。
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示名单
经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我校下列人员符合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上午8:30至2020年11月30日下午5:30止。若对下列人员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教育厅或学校人事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