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建设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教师外出培训的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发布单位: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一、外出培训的范围。

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经过教育部、教育厅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许可的施教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二、外出培训的原则。

1、参加的培训必须与参训人员的专业对口或业务对口。

2、参加的培训必须与学院和各部门的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相符。

三、外出培训的申请程序。

1、部门填写《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和《教师外出培训汇总表》(见附件2),明确培训人员、培训经费等事项。

2、各部门的学院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3、分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审核批准;

4、若中层干部外出培训,还需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5、持经学院同意办理的培训文件和《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登记备案,同时发送《教师外出培训汇总表》到电子邮箱ldzy2539@126.com

6、外出培训;

7、持培训文件和《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到财务处按照财务制度报销培训费用。

四、外出培训要求。

1、各部门要轮流选派人员参加培训,一线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优先安排;

2、外出培训教师应珍惜培训机会和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并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3、外出培训教师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外出培训期间的教学和工作事宜;

4、外出培训期间不得携带非参训人员同往,培训结束后,要及时返校,不得擅自延长时间,耽误工作;

5、培训后,必须在一周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书面汇报培训情况,书面汇报材料和培训证书复印件由参训人所在部门存档。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5日